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于1952年成立于小二沟(现诺敏镇),原名为旗卫生所。1953年更名为旗卫生院,面积100平方米(土木结构),有医务人员6人,病床20张。1958年迁至阿里河镇,改称旗第一人民医院,建筑面积250平方米(砖木结构),医务人员24人,病床10张。1974年建立1625平方米医院门诊楼。1988年建立1708平方米的三层病房楼,病床增至110张。1997年医院晋升为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006年扩建病房楼,建筑面积1697平方米。2010年由原旗第一人民医院、阿里河林业局职工医院、阿里河铁路卫生所、阿里河林业局7个卫生所整合组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2013年新建八层综合楼,改造旧楼主体及急诊楼,建筑面积为13123平方米,目前编制床位100张,开放床位144张。信息化系统上线,远程会诊系统开通。医院曾荣获二〇一六年度全区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先进单位、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感染监测数据上报先进单位”、“内蒙古优秀巾帼志愿者队伍”(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区“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国家级巾帼文明岗(中华妇女联合会授予)等荣誉称号。仪器设备主要有层流手术室、产房、供应室,16排CT机,核磁共振,DR数字成像系统,四维彩超、全自动生化仪、电子胃肠镜、宫腹腔镜,血滤机、血透机等。先后与北京燕化医院、北京西城区展览路医院、北京肛肠医院、内蒙古林业集团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与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协议”,与旗内北部乡镇卫生院组建了医疗共同体,签署了医共体协议书。 主要职责: 为全旗各族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病人为中心,保证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倢、计划生育等任务的完成;加强本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办、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财务科、总务科、药械科、设备科、工会、感控科、医保科、信息技术部13个职能科室,内一科(神经内科)、内二科(内分泌科、综合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血液透析室、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中医科、皮肤科、精神科、保健科、病理科、检验科、麻手科、功能科、影像科、药局、内镜室、收款室等20个医疗医技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麻手科、理疗科、感染性疾病科、消毒供应室9个护理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5个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