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9年,旧称东方县妇幼保健所,2007年12月撤所建院,是市卫生局直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非营利性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整个东方市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和基层妇幼工作业务指导,是我市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教学于一体的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占2/3人口的妇女、儿童保健任务,担负着实施《母婴保健法》、《两纲两规》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是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和培训中心。现任院长赵艳(中医内科主任医师),副院长高霞(儿科主任医师)、吉家安(临床检验副主任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