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第三人民医院(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韶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位于广东省北大门乐昌市,为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始建于1958年冬,原名为“乐昌县精神病人管理所”,隶属乐昌县民政科管辖,1961年改名为“乐昌县精神病院”,1965年被韶关地区卫生局接管,改名为“韶关地区精神病医院”。1980年,将石子坑慢病区划归民政局命名为“广东省韶关复退军人医院”,2001年医院根据韶关市编委通知精神,规范使用“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名称至今:2020年7月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支持下,经市委市政府批复与“广东省韶关复退军人医院”整合,组建成新“粤北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负责粤北地区各类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以及自愿戒毒治疗等工作。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心理预防保健服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精神心理救治工作。承担大中专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等各专业精神心理学课程教学、见实习任务。承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赋予的优抚医院职能。主要承担韶关、清远两地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精神病患者的医疗和供养服务、评残鉴定等工作;发挥专科优势,承担“关爱功臣、送医送药”职责;设立专科门诊和病区,为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和生活保障。承担患有精神障碍的三无人员、流浪乞讨救助人员等收治任务,承担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医疗和救助工医院占地总面积46016平方米,建筑面积44325.88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8533.65平方米。有精神病专科定编床位1200张,共设31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其中管理科室10个,业务科室21个。设有精神一科、精神二科、精神三科、精神四科、精神五科、优抚一科、优抚二科、老年康复科、强制治疗专区等9个住院科室及第一门诊.第二门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第三门诊(市区门诊部)3个门诊部。
长期以来医院在精神卫生领域深耕,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于社会,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赞扬。为粤北地区精神疾病住院治疗、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等作出了一定贡献。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韶关市精神文明单位、韶关市十佳医院、韶关市园林单位等荣誉。“百家文明医院”、作,承担社会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救治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