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是全县妇幼保健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服务对象近全县总人口(45.51万)三分之二的妇女和儿童,服务范围是14个乡镇138个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方针。
元阳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6年10月。机构原称:元阳县妇幼站,坐落于元阳县新街镇大田街。1995年4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更名为“元阳县妇幼保健院”。1997年4月随着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全面转移,迁至元阳县南沙镇橡林街。2016年1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两家合并政策及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元政办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元阳县妇幼保健院与元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新增设元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2月16日在元阳县城菱角塘片区福地路与菱角塘连接线交叉口开工新建业务用房,2016年9月16日竣工,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投入资金567.11万元,其中项目投入340万元、自筹227.1万元。现有医院占地面积10亩,医院使用面积共有7278平方米,共有业务用房面积3780平方米,其中妇幼保健院1680平方米(橡林街区),新院(菱角塘片区) 2100平方米。
我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129人,其中医技人员110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78人。核定床位40张。院内开设科室有:院办、总务科、公共卫生科、信息科、财务科、医保与价格管理科、三病母婴阻断办公室、信息统计科、健康教育科、医学装备科、避孕药具管理科、医务科、人事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药剂科、党建办、团支部、纪检、工会,下设四大部,分别为儿童保健部,包括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口腔保健科、儿童康复科、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儿童群体保健科、儿科门诊、儿科住院;孕产保健部,包括孕期保健科、产后保健科、孕产群体保健科、产科门诊、产科住院;妇女保健部,包括妇女群体保健科、妇科门诊、妇科住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包括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科;医技科室,包括检验科、超声科。经过全体妇幼卫生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全县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明显下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显著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先后获得“爱婴医院” “红河州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红河州文明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河州巾帼文明岗”、“元阳县三八红旗先进集体”、“ 元阳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元阳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拥有X光机、四维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超声胎音仪、妊高症监测仪、胎心监测仪、产后康复综合治疗仪、红外线乳腺诊疗治疗仪、新生儿听力检查仪、便携式耳声发射测试仪、微量元表检测仪、骨密度检测仪复合脉冲磁治疗仪、经皮测黄疸仪,膳食模型(辅食添加模型、学龄前膳食宝塔)、超声骨密度仪、矮生高辅助诊断与治疗检测软件、手持视力筛查仪、口腔检查仪(牙科综合治疗机)、生物刺激反馈仪、中医熏蒸机、身高体重仪(含血压)、电子阴道镜、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低频理疗仪)、人体营养检测分析仪(儿童)、人体营养检测分析仪(孕期)、心理评估检测系统、医用臭氧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主要开展妇女保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门诊、住院、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怀孕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乳腺疾病诊断治疗、孕妇可视四维彩超检查、孕期营养指导、心理测评、妊娠期高血压监测、唐氏筛查、无创DNA检测、地中海贫血基因筛查、甲状腺功能六项检测、胎心监测、高危孕产妇评估及追踪管理、产后保健以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小儿微量元素测定、骨密度检测、儿童营养指导、儿童口腔护理、口腔功能锻炼、儿童听力和视力测试、儿童肝肾功能检查、维生素群检测、神经系统评估、儿童生长发育评估、儿童早期教育等多种有利于妇女儿童健康的项目填补了地区医疗服务空白、妇幼卫生“三网监测”、避孕药具管理、基层督导等业务工作;为孕产妇和婚检人群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为主的母婴传播疾病综合服务;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技术指导任务,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医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方针”,秉持以“仁爱、敬业、进取、奉献”的办院宗旨及优质服务的办院理念,竭诚为广大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